首页 | 旅游风采 | 政务公开 | 旅游景点 | 旅游服务 | 旅游资源 | 市场推介 | 旅游视窗 | 出游宝典 | 图片交流 | 淇水论坛
 当前位置: 首页 >> 鹤壁旅游局 >> 信息公开 >> 正文

鹤壁市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

来源: 点击数: 录入时间:08-06-20 21:48:08

鹤壁市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

 

为了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旅游信息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的要求,现编制《鹤壁市旅游行政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该《指南》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旅游局的网站上查阅(网址: www.hebily.net),也可向市旅游局办公室申请领取。

一、主动公开的有关事项

(一)公开范围

市旅游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包括:

1 、机构职能类

1.1 市旅游局组织机构

1.2 市旅游局职能

1.3 工作规程

2 、市旅游局部门政策法规类

2.1 市旅游规范性文件

2.2 部门文件

3 、规划计划类

3.1 发展规划和计划

3.2 统计数据和计划

4 其他

4.1 全市旅游基本情况

4.2 市旅游局工作动态

4.3 单位建设(全市性活动)

4.4 问题解答

    具体信息内容参见《鹤壁市旅游行政信息公开目录》。

(二)公开形式

   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采取在市旅游局门户网站( httP:// www.hebily.net)予以主动公开。

(三)公开时限

    属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产生后,应急事项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,其他事项一般情况下及时公开,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 20日。属在市旅游网上公开的信息,以信息时效为限确定信息的网上留存期限。

二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

(一)公开范围

    市旅游局除属主动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政府信息外,下列政府信息,不予以公开:

1 、属于国家秘密的;

2 、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;

3 、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;

4 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,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的;

5 、法律、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。

(二)受理机构

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旅游行政信息公开申请,有关事项如下:

1 、受理机构:市旅游局办公室;

2 、办公地址: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北五楼 556房间;

3 、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 8:0011:30,下午 3:005:30,节假日除外;

4 、联系电话: 0392-3327708

5 、传真号码: 0392-3327708

6 、通信地址:鹤壁市政府第二综合楼市旅游局办公室;

7 、邮政编码: 4508030

8 、电子邮箱: hebilyxx@126.com

(三)公开程序

1 、申请提出

    申请人向市旅游局申请公开行政信息,应填写《鹤壁市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式样附后)。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,也可在“万鹤来”旅游网站上下载。

   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
2 、申请方式

1)网络申请

      申请人在“万鹤来”旅游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,填写申请表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。

2)书面申请

    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旅游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旅游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
3)当面申请

     申请人可以电话形式向受理机构提出当面申请。受理机构受理时,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(如申请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、证件名称及号码、联系方式等)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。

3 、申请处理

1)审查

   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,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

   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
2)登记

      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出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填写登记表,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。登记表要注明受理件序号、受理时间、受理内容、受理责任人、回复时间、回复方式、回复满意度等事项。

3)答复

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(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 15个工作日):

①属于应当公开的,制作公开决定书,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②属于免予公开的,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
③属于主动公开的且市政府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,制作公开告知书,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④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,及时向社会公开,并制作公开决定书,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
⑤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被市旅游局掌握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和联系方式;

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,制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;

⑦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制作补政申请通知书,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申请内容。

 

 

·上一篇文章:
·下一篇文章:
责任编辑:admin 文章作者:
 >> 相关新闻
 >> 友情链接

桌面壁纸 鹤壁便民网 西塘 三亚 北海 同里 乌镇 绍兴
黄山 鹤壁政府 周庄 桂林 三兴康乐村 阳朔 张家界 重庆
成都 九寨沟 香格里拉 西安 敦煌 云梦山 大伾山 德天

鹤壁市旅游局主办 地址: 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91号
鹤壁市东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
E-mail: hbly2000@126.com 邮编: 458030 电话: 0392 3327708 3317628
版权所有@ 2006-2008 鹤壁市旅游网( www.hebily.net ) 最佳分辨率 1024 x 76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