鹤壁市旅游局关于做好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旅游局: 根据国家旅游局《关于印发〈旅游市场监督检查规范(试行)〉的通知》精神,各级旅游执法机构要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,加大旅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力度,提高工作效能,并做好记录、登记、存档和上报工作,以便省局掌握全省旅游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动态,定期向社会通报我省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,接受旅游消费者和社会监督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上报信息(见附件) 报表中所列旅行社、旅游饭店、旅游接待单位、旅游景区(点)、其他涉及旅游环境质量的场所及活动项目,填报时要注明名称,被检查导游员人次要以上传到国家旅游局的数据为准。 二、上报时间 每季度第一周上报上一季度信息。 三、要求 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抓好落实,按时上报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。 2、对不能按时上报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的单位将予以通报。 3、上报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各县区旅游工作的重要依据。 联系人:赵志勇 电 话:3350280,3327708(传真) 邮 箱:hblyhg@126.com 附件: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报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报表 填报单位(盖章): 行政执法检查信息 | 检查情况 | 旅行社 | | 旅游景区(点) | | 旅游饭店、旅游接待单位 | | 导游、旅游从业人员 | | 其他 | | 查出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| | 出动检查人次、车次 | | 局主管领导签字: |
填表人: 填表时间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