鹤壁市旅游局
关于组织参加2007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的
通 知
各县区旅游局、各旅游行业单位:
由北京、天津、河南、河北、山东、山西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等十省市区旅游局、旅游协会共同主办的2007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将于7月7日至8日在内蒙古国际会议展览中心(呼和浩特市)举行。为进一步提升鹤壁旅游在国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对外充分展示鹤壁旅游的整体形象,市局决定组团参展。根据省旅游局通知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展位分配
本届旅游交易会省局设立公共展示区并统一布展。参会展位由市旅游局统一向省局认购,每个展位收费3200元(含3个代表证),增加人员另收取会务费300元/人。具体展位分配为:市旅游局1个,浚县旅游局1个,淇县旅游局1个。
二、参展要求
(一)参加本次北方旅交会是我市今年旅游宣传推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。各县区旅游局、各景区、旅行社、星级宾馆和旅游商品厂家要积极参会,通过旅交会这一平台,宣传推介工作,学习交流经验,加强区域协作,开拓市场空间,整体打造鹤壁旅游品牌,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。
(二)各县区旅游局要认真组织人员,积极参加会议;各行业单位要对参会所需的宣传资料进行认真准备,保证数量和质量,并明确参会人员。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会,要向市局说明情况,同时要将本单位的宣传推介资料于6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旅游局市场科。
(三)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市旅游局市场科(联系人:高铮,联系电话:3317628),展位费用及时送交或汇至市旅游局。
(四)展会期间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各参展单位自行安排。
二○○七年六月五日 |